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4642.“以扫就是以东”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这从“以东”的代表清楚可知,“以东”是指在与真理的教义事物联结的属世良善方面(参看3302, 3322, 4241节),因而在属世和肉体层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教义事物就像真理的身体;也就是说,它们在灵义上形成属世真理的肉体部分。正因如此,“以东”代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教义可以说是真理的化身,或就像真理的肉体遮盖物,因为教义本身并非真理,但真理在教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肉体里面。
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属世良善。不过,它的衍生物纯由名字来描述,原因如前所述,即:该良善的衍生物远远超出任何人的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的不可能理解无限的。即便如此,当阅读本章时,包含在这些名字里面的衍生物就凭借来自主的一种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一种总体印象被传给天使,这种流注则凭借赋予他们对何为神性良善的一种感觉的天上火焰。
人若以为圣言哪怕就其一点一划而言,不是被启示的,或以为它是以任何其它方式,而不是以每一个系列皆代表神性事物,因而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并且每一个字皆表示这些事物的方式被启示,必以为这些名字无非是在说明以扫的家谱。但家谱与圣言有什么相干呢?难道家谱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但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76, 1888, 4442节,以及解释名字灵义的地方)。
8123.这些行为之所以属于对邻之仁,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为邻舍(参看6818节);一个或小或大的社区是较大的邻舍(6819, 6820节);我们的国家是更大的邻舍(6819, 6821节);教会是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2节);主的国度是甚至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3节);而主是最大的邻舍(6819, 6824节)。就普遍意义而言,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邻舍(6706, 6711节),因而公义和公平也是邻舍。因此,人若为良善而行良善,为公义而行公义,就是热爱邻舍并实行仁爱,因为他出于对良善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因而出于对良善和公义居于其中的那些事物的爱而行事。但人若为自我利益,无论哪种形式的而行不义的事,就是仇恨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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